| (二)重点抓好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管和落实
抓好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。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,加强各环节的行政监管和执行落实,定期开展督促检查,努力提高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。例如:(1)重视居住区的环境设计,大力发展庭院绿化,为住户创造必要的日照与通风条件,为建筑节能创造良好的室外环境;(2)各地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,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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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
与新建建筑相比,既有建筑总是占绝大多数,能耗要高得多。只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成效,建筑能耗才能大幅度降下来。应按照建设部《关于贯彻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〉的实施意见》,政府机关须做排头兵。 例如:(1)现有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要先行,做社会各行业和各阶层的模范;然后对现有事业单位的办公楼、企业单位的办公楼和厂房进行节能改造;(2)能耗过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限期完成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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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三)推广城市节约用水和改造城市再生水设施
(1)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推广节水器具,对已有建筑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施改造。 (2)改造城市老化供水管网,减少漏损率。(3)对城市排水系统实行雨水、污水分流建设和改造,这样可将分流的雨水简单循环再生重新利用,同时可大大降低城市污水处理的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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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
(1)加强宣传,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节能宣传活动,普及节能减排知识,引导公众了解、关心、支持节能减排工作,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使建筑节能深入民心。 (2)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主要内容,对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,以提高建筑节能工作水平和能力。(3)宣传推广建筑节能的新技术、新材料和好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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